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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一项与今年高考考生有关

发布时间:2012-02-14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仅有一项与今年高考考生有关

——高考优惠加分项目调整政策考生莫误读

高考优惠加分项目调整政策考生莫误读

   本网讯 近日,诸多媒体关于河北省对高考优惠加分项目进行调整的报道引起考生关心。尤其是网络上河北调整2012高考加分 体育加分仅剩两项”“河北省大幅调整高考优惠加分政策等网文标题引起考生不安。对此考生大可不必惊慌,当中或有一些误解。

首先,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与今年一月十九日发布的关于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只有第一项,即2011年高考开始,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与今年的考生有关。这项调整已经从去年高考录取开始实施,本次只是重申并无变化。

本次通知中其余调整项目涉及到的考生均为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与今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无关。

其次,有考生和家长在看到相关报道后发生误解,以为除了本通知明确的优惠照顾项目之外,其余全部取消。其实并非如此。本次通知全称为关于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也就是说,本次进行调整的项目为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并非全部。在本通知中,只对进行调整的项目予以陈述。未提及的项目比如农村独生子女、少数民族等均暂无调整。

第三,本次通知与以往的并无太大变动。最大的一点不同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高考录取时不再增加或降低分值投档。在本次通知中,还有如下表述,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而在此前的相关政策中,并未将全国性体育比赛的个人项目全国性体育比赛的集体项目分开表述。也就是说,此前的通知中规定,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并未区分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而本次的通知明确区分。自此,集体项目的前六名考生将不再享受优惠照顾。

第四,还有一点,需要提醒考生,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毕业当年开始,高考录取时不再增加或降低分值投档的项目为六项,并非四项。

这些项目分别为: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3.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4.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5、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6.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第五,本次通知的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我省对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组织的省专项认定测试项目,测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这九个项目首次明确在文件中表述。这9个项目之外的均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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