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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第四批取得自考助学资格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3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的通知》(冀教政法200915号)和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考自200915号)、《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考自20091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的审核,批准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等16所院校和单位(见附件)为我省第四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助学院校,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名单

 

 

 

 

附件

第四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名单  

 

助学单位

办学形式

备案登记号码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业余

130101030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业余

13010103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业余

130101032

河北经贸大学

业余

130101033

河北科技大学

业余

130101034

石家庄市信息管理学校

业余

130101035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业余

130101036

中国地质大学秦皇岛实习基地

业余

130301006

冀中职业学院

业余

130601007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业余

130701004

承德医学院

业余

130801005

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业余

131001006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业余

131001007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

业余

131001008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业余

131001009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业余

13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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