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考生办理免考受理时所需提交材料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03-04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网上申请免考在线查验各类证书,考生应根据查验结果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受理时一并提交。各类证书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非学历证书
国家大学英(日、俄)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A级、B级)、教师资格证等其他非学历证书。
在线查验通过的,受理时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 普通高校在校生
受理时需提交:就读院校教务部门盖骑缝章的本校制式的“学籍登记表”(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成绩、学时或学分等信息,使用“▲”标识用于申请免考的课程,单份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无效)。
在线查验通过的,不需增加提交其他材料。
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的,需增加提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和五年一贯制的考生需取得专科学籍后再申请免考。
三、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
受理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成绩、学时或学分等信息, 使用“▲”标识用于申请免考的课程,单份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无效)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
在线查验通过的,不需增加提交其他材料。
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的,需增加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点击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说明】
证书注册出生日期与考生考籍出生日期不符的,需增加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按不同情况分别提交证明材料。
(一)注册的出生日期有误的(含未注册出生日期)
如学历证书注明正确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的,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证书未注明出生日期或注明的出生日期有误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及其对应的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生在取得学历证书后,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由考生提供带有变更前信息的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