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学考试信息修改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3-03-04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新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首次报考时,应认真仔细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在报考中或首次报考完成取得考籍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要及时修改考籍信息。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且只允许修改一次身份证号、姓名信息。
一、 新生在首次报考时,填报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规定修改信息。
(一)身份证号、姓名信息填报错误。
考生应先使用错误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在报考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二)照片信息错误
考生首次报考未完成支付前,在报考期间,可通过“信息系统”重新上传照片。已完成支付的,在报考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头像照电子照片(蓝底、免冠、清晰)一份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三)其他个人信息错误。
考生首次报考未完成支付前,在报考期间,可通过“信息系统”修改为正确信息。已完成支付的,在下次理论课程报考期间,通过“信息系统”修改为正确信息。
二、考生首次报考完成取得考籍后,考籍信息错误或户籍信息变更的,按以下规定修改信息。
(一)考生身份证号信息错误或变更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毕业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出生日期有变更的,还需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姓名信息错误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毕业期间,持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户籍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考籍姓名信息为曾用名的,不得修改为现用名。
(三)照片信息错误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毕业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头像照电子照片(蓝底、免冠、清晰)一份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四)考生其他个人信息变更或错误
在理论课程报考、毕业期间,通过“信息系统”修改为正确信息。
三、2003年前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后未再次报考,其考籍个人信息(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不全。在理论课程报考期间,通过“信息系统”填补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