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2023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报名工作管理,切实做到报名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4月7日
二、报名范围
凡报考普通高中、“3+4”本科、“3+2”和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并进行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张家口市初中学校学籍,没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但具有张家口市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四、报名办法
1、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2、学籍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如果考生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的,需尽快在报名前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理化生实验、体育、信息技术考试在报名学校进行。
3、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取得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需持其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在其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4、无学籍、无户籍的外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持居住证或父母就业证明在当地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5、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6、报名期间,考生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
7、报名时,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对报名信息核对确认,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核对签字,他人不得代签。《报名信息核对表》,由各报名点留存备查。
五、其他工作
1、各报名点负责认真审核中考考生报名资格,防止出现办理假学籍、重复报名等情况。
2、加强考生报名数据采集工作,确保考生数据完整准确,照片清晰标准,防止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等情况。有关报名数据相关要求。
3、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工作结束前,及时查看所有学生是否完成报名,杜绝考生无故延误报名。确需补报名的,各县区招生办、市直有关学校要写明情况,否则不予补报。
4、中考报名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字[2012]4号、冀财综[2014]90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报名考务费85元。严禁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交费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5日。
5、各县(区)招生办,市直有关学校请于4月15日前到市考试院上交《张家口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场安排》。
6、各县(区)、市直有关学校要认真学习中考报名文件、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学校要利用家长会、班会以及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将中考报名政策完整、准确、详细的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确保做到应知尽知。
7、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有关措施要求,做好报名场所及周边环境的消杀工作,为考生和工作人员创造安全卫生的报名环境,保障报名组织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