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市2025年普通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各位考生:
你们好!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举行,我市考生在张家口市第二中学考点参加考试。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报考人数多,携带物品多,入场安检程序复杂,且考试正值寒冬,气温较低,为尽量减少考生户外等待时间,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张家口市第二中学精心筹划、精密部署,极力优化入场、安检程序,力争最大限度做好全体考生服务保障工作。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提醒广大考生:
1.自觉服从考点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为缩短考生入场安检时间,建议所有考生不要携带手机、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充电宝、电动橡皮等物品,或交由送考老师或家长保管。若已携带进考点,入场安检前必须交到考点物品集中存放处统一登记保管。
3.考点严格执行“2+1”入场安检模式,“2”是指:在考试封闭区域入口、考场门口分别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人物分检。“1”是指: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行1次人员安检(画包、文具等物品不过智能安检门)。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考点公布的示意图沿入场安检通道到博艺楼大厅进行入场安检。
4.完成考试封闭区域入口安检的考生,不得在校园其他区域逗留,须按照考点示意图的标注位置,沿入场通道进入对应的教学楼候考。禁止考生提前进入考场。
5.考生要尽量穿着紧身保暖的衣服参加考试。考生携带的画板(画夹)以及画架等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等;使用画板(画夹)、小画架时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考生不允许自带板凳、马扎及各类座椅(考点统一配备),考生须按座位号就座。
6.考生应于第一科考试开考时,将《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承诺书》交于考场监考工作人员。11月30日上午、下午两场考试中间,考生非必要不领取集中存放的物品,尽量减少安检次数。
7.考试期间,可在张家口市第二中学考点餐厅自费用餐。博艺楼地下报告厅可供考生中午休息,并为考生提供热水。
8.为避免交通堵塞,所有送考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周围后请考生迅速下车,车辆立即驶离,不得滞留。送考大巴车可停放到张家口开放大学(原市委党校,考点北行300米)院内。
祝愿所有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3
考场规则
考生应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准考证》《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2+1”安检(2次人工安检和1次智能安检门安检)。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除必需的考试用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画板(画夹)、小画架、水盒、《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中规定的绘画工具及材料等]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管制器具、定画液、九宫格(直尺、三角板及各种图文数字模板模具)、电动橡皮、充电宝、各种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图片资料等]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考生携带的画包等非考试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门外指定位置,座位处只保留当场考试所需物品;画板(画夹)以及画架等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等。使用画板(画夹)、小画架时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考场配有专用板凳,不允许考生自带板凳、马扎及各类座椅。考生须按座位号规定位置就座。为避免影响他人考试,考场内配备的吹风机仅供考生考试结束后吹干答卷使用,考试过程中不提供使用。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证件固定在画板上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卷纸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准考证号最后两位数字。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卷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答卷纸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涂抹底色,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答卷纸,在答卷纸答卷框内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影响他人作答,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使用定画液及同类产品喷涂答卷或画面,不得对试题、答卷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得将试题、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准在墙上、地上乱涂乱抹,不要把颜料甩到墙上、地上。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收卷时,考生要确认自己的条形码,并配合监考人员将核对无误的条形码粘贴在自己答卷的“贴条形码处”,注意索要条形码的“考生留存部分”,并妥善保存。待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题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